继承公示(张广德)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29 分享:

张广德(身份证号:5108**********0033)201862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金林(身份证号:51080219050202001)和张志英(身份证号:5108**********0022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73号(原纺织厂宿舍)575-3-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49.66㎡,房屋所有权证:广房权证城F字第05890号,土地分摊面积8.64㎡,国用土地使用权证: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372号,转移登记为张广德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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