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张怀珍)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12 分享:

张怀珍(身份证号码:5108**********0421)于201861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尚友生(身份证号码:5108**********0411)、张怀珍(身份证号码:5108**********0421)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杨家岩办事处腰鞍山广元煤矿宿舍2617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2.94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2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8114号、广国用(2001)字第1645号,转移登记为张怀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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