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俊、银莉林)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12 分享:

李俊(身份证号码5108**********0014),银莉林(身份证号码5108**********004820186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买受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兰(出生年月192762日,已死亡注销)李恒(身份证号码:5108**********0037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上河街72号糖酒总公司11-1-2住房一套,建筑面积59.07平方米,专有建筑面积43.87平方米,分摊建筑面积15.2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6.6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010943号,广国用 (1999)房改03179号,继承转移登记为李俊、银莉林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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