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袁晓玲)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5-04 分享:

 

袁晓玲(身份证号码:5108**********006520185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袁晓玲、马万杰(身份证号码:5108**********0078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良友路18号(嘉运公司综合楼)3-7-1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1.98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66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3081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广国用(2008)第4580号,转移登记为袁晓玲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