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肖继红)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27 分享:

肖继红(身份证号码:5108**********00102018416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余茂青(身份证号码:5108**********0029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北街金达商城华运23-6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9.1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8.67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2100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广国用(2002)字第房改0951号,转移登记为肖继红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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