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向兴蓉)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27 分享:

向兴蓉(身份证号码:5108**********152520184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向兴蓉、徐荣昌(身份证号码:5108**********397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御锦湾地下车位1059地下车位,建筑面积23.71平方米,地下空间专有建筑面积12.19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字第201504210161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广国用(2015)第9767号,转移登记为向兴蓉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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