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邓广平)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27 分享:

邓广平(身份证号码:5108**********001620184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邓元才(身份证号码:5108**********0017)、冯玉梅(身份证号码:5108**********0020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十二街坊南鹰小区131-4-1住宅一套,建筑面积79.5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35平方米。房屋所有权证书号:广房权证城F字第0104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广国用(2002)字第2277号,转移登记为邓广平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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