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利州东路一段739号 邮编628000 电话:0839-3265706 传真:0839-32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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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思琬(身份证号:5108**********0024)、周德茂(身份证号:5108**********0043)、周德久(身份证号:6124**********0551),于 2018年 4月4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周世昌(身份证号:5108**********0015), 赵思琬(身份证号:5108**********0024)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南河办事处十街坊西安路南鹰小区4幢3-3-1号,建筑面积68.96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10.56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权(97)D字第0100、广国用(2002)第1235号,转移登记为赵思琬、周德茂、周德久三人按份共有,共有比例为:赵思琬60%、周德茂20%、周德久2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