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姜素珍)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10 分享:

姜素珍(身份证号:5108**********2200)20184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姜素珍(身份证号:5108**********2200)、赵联益(身份证号:5108**********2198)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东坝办事处集资楼)412号附2商业服务用房一间,建筑面积211.50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33.3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21280号、广国用(2009)第1016,转移登记为姜素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61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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