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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我局拟采取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为我县公兴镇、义兴乡两个土地整治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表一):
竟选人 |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
造价服务 项目名称 |
项目1:剑阁县公兴镇文林村、大梁村、圈龙乡三泉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2:剑阁县义兴乡劳动村、工农村、沙河村土地整治项目。 |
服务内容 |
施工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 |
服务质量 |
满足施工招标要求,项目1-2需要满足施工招标、评标的要求。 |
服务时限 |
以合同为准 |
其 他 |
/ |
二、固定价现场随机抽取内容(合同段划分)(表二)
造价服务 |
公兴镇文林村、大梁村、圈龙乡三泉村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义兴乡劳动村、工农村、沙河村工程量清单编制服务; |
三、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2.资质要求:固定价抽取申请人需具备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其他要求:①固定价抽取申请人应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供抽取现场审核,未进行审核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抽取资格;②固定价抽取保证金需注明“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整治项目造价服务(XX项目)固定价抽取保证金。
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参加抽取。
四、报名及换取保证金收据
1. 凡有意参加固定价抽取申请者,请于 2018年 04月 10日至 2018 年 04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 0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剑阁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持公司介绍信报名,并在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室换取保证金收据。
2.固定价抽取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最少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各固定价抽取申请人报名时间为:从 2018年 04 月10日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tzy.cngy.gov.cn/index.html)发布比选公告之时起至 2018年04月12日截止。公告在广元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tzy.cngy.gov.cn/index.html)上发布。
3.固定价抽取申请人应在本规定的报名截止时间前,按报名的合同段分别提交固定价抽取保证金,具体金额见表三。固定价抽取申请人直接向谈判人提交保证金:保证金必须通过固定价抽取申请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方式提交。
户 名: 剑阁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剑阁县支行
账 号: 122572946191-0002
发票备注:(xx公司缴纳剑阁县国土局xx项目固定价抽取保证金)
4.固定价抽取申请人以固定价抽取公告公布的委托服务费(按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相关规定下浮20%后再降低50%计算),按照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唯一中选人。
5.本项目(合同段)固定价抽取申请人采用的服务方式、服务费按照川价发【2008】141号文件相关规定下浮20%后再按50%计费执行、保证金一览表
(表三): 单位:万元
合同段 |
服务方式 |
服务费金额 |
固定价抽取保证金 |
备注 |
造价服务 |
固定价 |
4.236 |
0.25 |
/ |
五、随机抽取中选人
1.竟选人定于北京时间 2018年04月13日10时00分 ,在有关监督部门以及自愿到场的固定价抽取申请人的现场监督下,在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公开举行随机抽取活动,从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中随机抽取1个作为中选人。
2.方式:申请人应在随机抽取开始前,持以下资料并经现场监督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并签字后,方可参与现场随机抽取。
(1)企业营业执照;
(2)工程造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省外企业入川备案证;
(6)由县国土资源局财务室出具的保证金收据;
(7)授权委托人有效身份证;
(8)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9)固定价抽取申请函。
以上证件和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3.中选后2日内,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没收中选人的固定价抽取保证金。
六、联系方式:
竟 选 人(全称): 剑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 剑阁县下寺镇
邮 编: 628317
联 系 人: 李永华
联系电话: 13881283013
传 真: 0839-6600108
2018年04月10日
附件: |
固定价抽取申请函、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