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焦广生)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09 分享:


焦广生(身份证号:5108**********0019201832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焦义(身份证号:5108**********0018)、穆桂珍(身份证号:5108**********0025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37号华北宿舍372-2-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0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5698、广国用2000)房改2576,转移登记为焦广生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