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赵淑珍)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08 分享:


赵淑珍(身份证号:5108**********0029 2018 3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赵志德(身份证号:510802371125071)、唐永凤(身份证号:5108**********0722)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人民路北段9号市政协宿舍12-5-9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2.7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7.5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11380号、广国用(99)字第房改03062号,转移登记为赵淑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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