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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宋质银(身份证号码:5108**********002X)于2018年3月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殷启发(身份证号码:5108**********0038)、宋质银(身份证号码:5108**********002X)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19号(水利农机局宿舍)1幢1-2-3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89.2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4.9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1853号/广国用(2011)第2331号,转移登记为宋质银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