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余雄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04 分享:

 

 

余雄智(身份证号:5108**********0053201833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江素清(身份证号:5108**********0042单独所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三段严家湾(电业局宿舍)93-2-3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7.1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68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27443、广国用2010)房改498,转移登记为余雄智(身份证号:5108**********0053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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