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都雪春)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4-02 分享:

 

 

都雪春(身份证号:5108**********0021 2018 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都建新(身份证号:5108**********0013)、单独所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华北宿舍382-4-2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9.09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4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F字第05664号、广国用(2000)字第房改2545号,转移登记为都雪春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4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