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高建平、彭明娅)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26 分享:

 

 

高建平、彭明娅(身份证号:5108**********00135108**********0024)20171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高汉山(身份证号:5108**********0014)、席秀珍(身份证号不详)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世纪广场1-7-9住房一套,建筑面积99.6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0.05平方米,未曾办理不动产权证,转移登记为高建平、彭明娅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180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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