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黄朝培)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26 分享:

 

 

黄朝培(身份证号码:5108**********001520183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 张明会(身份证号码:5108**********0024)、黄朝培(身份证号码:5108**********0015)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世纪广场1-7-7因地震后与广元市兴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灾后重建取得的住宅一套,建筑面积94.2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9.5平方米,转移登记为黄朝培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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