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苟华林)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22 分享:

 

 

苟华林(身份证号:5108**********8483)、周定灿(身份证号:5108**********1637201803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王东(身份证号:5108**********1630单独所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上河街鑫苑二号楼32-5-7住宅一套,建筑面积62.7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2.41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C012765、广国用20042348,转移登记为苟华林(身份证号:5108**********8483)、周定灿(身份证号:5108**********1637)共同共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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