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刘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19 分享:

 

 

刘强(身份证号:5108**********1036,于 2018 312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朱玉华(身份证号:5108**********0767)、刘强(身份证号:5108**********1036)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苴国路泰和园A2-5-1,建筑面积144.380平方米,分摊土地面积26.39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C字第041598号、广国用(20097547号,转移登记为刘强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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