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庞秀玉、铁树蓉)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06 分享:

 

庞秀玉(身份证号:5108**********0028)、铁树蓉(身份证号:5108**********004020171108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铁光兴(身份证号:5108**********0338)、庞秀玉(身份证号:5108**********0028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新华街8号大华社区华南宿舍132-5-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3.60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权(93F12335,(国有土地使用证未办理,该房屋现已拆除重建,新建房屋坐落为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331号(原新华街8号)大华社区华南宿舍132-5-2号,建筑面积65.41㎡,土地分摊面积:9.45㎡,不动产证号:川(2017)广元市不动产权第0009919。)转移登记为庞玉秀、铁树蓉按份共有,共有比例为:庞秀玉50%、铁树蓉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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