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郑成安)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06 分享:

不动产登记公告

 

郑成安(身份证号:2327**********0911)在我中心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因年代久远,无法与义务人成都新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取得联系,导致成都新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无法配合前来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根据申请人郑成安提交的由成都新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盖章确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成都新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广国用1999字第0186号)、土地分户花名册以及情况说明,现我中心拟将成都新大新实业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大西街万和公寓A6-4-1号住宅一套(土地分摊使用权面积:19.97平方米)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给郑成安(身份证号:2327**********0911)所有。如对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书面具名提出,逾期我局将为申请人办理转移登记。

 

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