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罗应齐)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06 分享:

 

 

罗应齐(身份证号:5109**********837420171229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罗维焕(身份证号:5108**********0014)、何永琼(身份证号:5109**********8387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粮食局宿舍22-2-2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9.06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1.5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F06076、广国用房改20001961,现该房屋已拆除重建,重建后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政府街世纪广场1-5-5,建筑面积84.50㎡,分摊土地使用权面积:8.52㎡。转移登记为罗应齐(身份证号:5109**********8374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3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