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李志英、黄洁)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8-03-06 分享:

 

 

李志英 (身份证号:5108**********1547)和黄洁 (身份证号:5119**********0020)2018130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黄青松(身份证:3408**********2235)和李志英(身份证:5108**********1547)名下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东坝办事处利州东路(平桥)银丰苑西楼1-6商业用房一间,建筑面积为40.68,房屋所有权证号:广房权证城字第C046204号。广国用20106968号,土地分摊面积20.87,转移登记为李志英、黄洁按份共有所有。比例为李志英(75%)、黄洁(25%)。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11058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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