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敬代伍)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05 分享:


敬代伍(身份证号:5129**********195X)201812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宋从菊(身份证号:5129**********1963、敬代伍共同共有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蜀门北路266号(建行宿舍)1幢1-4-1号房屋一套,建筑面积75.11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3.49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证城字第2013101100123号、广国用(2013)第7114号,转移登记为敬代伍单独所有。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3322091。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