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分户登记事项、依据、程序、要件、时限
来源:行政许可科 发布时间:2015-12-11 分享:

一、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记办法》

二、申报材料

1、申请书(在办证窗口工作人员处领取,领取后在申请人签章位置加盖开发商公章)。

2、开发商身份证明资料: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地籍法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委托书、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本人到场,带上身份证原件)。

3、个人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复印件、原件,个人委托书(需本人亲自在委托书上签字按手印),结婚证复印件一份。

4、土地使用证总证原件和复印件。

5、业主的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

6、转让审核意见通知书复印件。

7、业主契税完税证复印件。

8、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或者还建房协议原件。

9、一表两图(一张面积计算表、两张宗地图,在政务中心市国土局地籍测绘窗口测绘)。

注:上述所提交的复印件均需盖上开发商鲜章。待资料补充完整之日起,我单位受理办理,并计算工作日。受理后,在办理过程中若需其他文件或证明材料,请积极配合。

三、办理程序

受理申请→登记造册→审查、审核、审批→发证

四、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17个工作日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

收费标准:证书费20元,权属调查费根据单位性质、面积核算

收费依据:川价(2006229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