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公示
来源: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时间:2017-07-14 分享:


张力、张亮20170613日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因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操作规范》的规定,拟将张光述、吴开秀共同共有的位于广元市利州区嘉陵办事处烟波街16号汽车运输公司宿舍24幢2-1号住宅一套,建筑面积50.47平方米,土地分摊面积19.75平方米;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广房权城F第07583号、广国用1999)第02976号,转移登记为张力、张亮按份共有,按份共有比例为张力50%、张亮50%。对拟予登记事项如有异议的,请书面向广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839-5579252。

 

公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