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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冯**** 写信时间 2021/6/23 15:10:04
联系地址 阳光利州公馆 联系电话 176****
信件主题 房屋公摊面积及系数
信件内容 根据《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第八条及第十条,整栋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栋建筑物的各套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那么同一单元所有相同户型,相同面积房屋,分摊的公摊面积是否应该一样(前提:公摊系数相同,套内面积相同),同一小区,同一单元,是否会因为楼层的不同,公摊系数发生改变,我们广元市是否制定有关于公摊面积不同的地方规则制度。。
回复内容 冯成功: 您好!您关于“房屋公摊面积及系数”相关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按照《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关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的规定,同一单元所有相同户型,相同面积房屋,分摊面积有可能不一样。同一小区,同一单元,楼层不同,公摊系数也有可能改变。 我局未制定过我市关于公摊面积不同的地方规则制度。测绘公司均是按照《四川省房产测绘实施细则》里的公式来计算相关面积,出具房产测绘报告。市州一般不会单独制定相关规则制度。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