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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赵**** 写信时间 2019/10/27 16:29:08
联系地址 四川广元 联系电话 188****
信件主题 关于集体拆迁政策咨询
信件内容 现农村拆迁最新执行的政策
回复内容 赵文建先生: 您好!您咨询“现农村拆迁最新执行的政策”的来信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现行标准为《广元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广府发〔2017〕36号)、《广元市征收农村住房货币安置标准》(广府发〔2018〕13号)。 二、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现行标准为2012年省政府批准的《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广元市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批复>的通知》(川府函〔2012〕126号)。按照省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和要求,2018年9月,我市完成了新一轮《广元市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拟定相关工作,已呈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如您仍有疑问,请与我局耕地保护监督科联系(联系电话:0839-3371592)。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