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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张**** 写信时间 2018/5/26 12:44:13
联系地址 苍溪县石门乡中梁村2组 联系电话 153****
信件主题 关于农村宅基地征收,老房拆除赔偿事项
信件内容 由于本人一家人都在外地务工,乡政府打电话说要拆老家房子。刚开始说了给补助,房子他们慢慢拆,后来又说上面的人要来航拍,直接找挖机把房子推了。我现在想问下国家对这个农村房子拆迁,宅基地征收的补偿标准到底是什么,按户头,人口,还是面积???还有园子里面种的农作物到底要不要赔偿??
回复内容 张玉你好: 你反映你家老房拆除和宅基地征收补偿等问题我们已收悉。经核实你家所在村组并没国家征收土地进行房屋拆迁。今年苍溪县国土资源局在开展增减挂钩竣工项目“回头看”的时候发现拆旧复垦112#图斑未复垦整理到位,项目实施企业在整改落实过程中认定你家旧房在项目拆旧复垦112#图斑内,是2016年在石门乡实施的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因此企业对你家旧房拆除是按照苍溪县增减挂钩项目实施相关政策来进行补偿的。 在旧房拆除前,企业在第一时间通过村主任冯江成与你家取得了联系,并告知了增减挂钩项目政策。在征得了你家母亲冯家菊,父亲张良的意见后,他们同意拆除原有旧房。由于你全家都在外地,经村组干部与你家人取得联系,你母亲冯家菊委托村主任冯江成全权负责你家的旧房拆除和复垦的相关事宜,委托你家亲戚冯菊代你家领取了旧房拆除补助。 特此回复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