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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泓**** 写信时间 2020/1/16 9:14:26
联系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电话 135****
信件主题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期续期、用途的问题
信件内容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我公司所享有抵押权的土地使用权证(广国用2000字第0394号)土地证,证载使用期限为2020年2月29日到期,用途为:养殖业。现有如下问题盼贵局答复: 1、该宗土地使用权证到期前或者到期后能否进行续期(经法院执行启动拍卖拍卖成交后土地到期是否仍可进行补交) 2、续期所需资料 3、续期应缴纳费用及费用组成 4、养殖业用途按现在用地性质分类为何种性质 望答复为盼,谢谢
回复内容 泓立阳: 您好!您在广元市智慧政务集约化门户网站群反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期续期等有关问题的信件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续期所需资料和申请条件 (一)申请条件 1、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已依法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 3、符合城市规划。 4、照出让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出让金。 5、经查实无查封、冻结、抵押或其他经济纠纷。 (二)申请资料 1、出让土地续期申请书(窗口领取)(原件1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单位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1份)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1份);委托办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及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 3、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1份)及出让合同或原土地取得的合法证明(复印件1份)。 4、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的产权证明(复印件1份)。 注:1、出让合同经档案局查询确定没有资料的,提供土地登记信息、面积计算表、宗地图原件4份、平面界址图原件4份和竖向界限图原件4份。 2、所有资料应提交原件,证照类验原件、收复印件。 三、关于续期应缴费用和养殖业用地性质问题,由于您来信提供的信息不足,我局工作人员拨打您电话也未接听,因此建议您携带相关资料到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窗口进行咨询和办理。 广元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