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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状态 结办
写 信 人 祖**** 写信时间 2018/7/5 12:01:29
联系地址 广元市利州区 联系电话 152****
信件主题 划拨转出让
信件内容 同一小区的房子为什么不给办理划拨转出让
回复内容 祖海: 您好!你咨询双证齐全的同一小区的房子划拨转出让一事,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依据七部委关于印发《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7〕258号)第六章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2018年6月,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经济适用房上市缴纳土地出让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广府办发〔2018〕51号),依据该《通知》你可以直接到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国土资源局窗口直接办理缴纳土地出让金事宜。 此复。 广元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7月8日